云南省杨善洲绿化基金会

 

缘起
    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经媒体广泛报道后,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胡锦涛、习近平、李长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对杨善洲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了重要批示。中组部、中宣部、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中共云南省委先后下发通知,对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作出了安排部署。杨善洲先进事迹报告团先后到20多个省市及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分单位、北京大学等作了巡回报告。还在北京举行了“学习杨善洲精神,做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专题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主持会议,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在会上作了发言。
    为广泛宣传杨善洲同志的光辉事迹,大力弘扬杨善洲同志的崇高精神,激励社会各界深入贯彻实施“生态立省、环境优先”发展战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进“森林云南”建设,着力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云南省决定成立“云南省杨善洲绿化基金会”。
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经省委组织部协调,云南省杨善洲绿化基金会由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和省水利厅五个厅共同发起并捐赠出资原始基金600万元,业务主管单位是省林业厅。基金会于2011年5月24日完成了在省民政厅的申报、注册登记和审批等各项筹备工作,并于5月26日在昆明隆重举行了成立大会。
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立省、环境优先”战略,大力弘扬杨善洲精神,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为我省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打造“绿色生态屏障”,积极推动“森林云南”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任务
(一)大力弘扬杨善洲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坚韧不拔的崇高精神为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善洲精神”先进典型的示范力、凝聚力、影响力、带动力,积极开展各种绿化公益宣传活动,动员和激励一切力量参与绿化造林,改善生态环境,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积极开展各种绿化公益宣传活动,动员和激励一切力量参与绿化造林,改善生态环境;
(二)架设与社会各界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搭建商会、企业界和爱心人士参与生态建设的平台,依法接收国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绿化捐赠和政府资助,为建设“森林云南”、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拓展募资渠道,扩大资金来源。
(三)根据本基金会宗旨和捐赠者意愿,动员、鼓励、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绿化事业和生态建设,依法组织实施各种绿化公益项目及相关募捐活动。
1、支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治荒漠化、重点防护林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积极探索生态效益补偿的有效机制。围绕营造江河绿色屏障和交通走廊绿色通道建设,围绕省委、省政府“兴边富民”工程沿边绿色屏障的建设,组织开展湖泊生态屏障建设保护工程、矿区绿色植被恢复造林工程、石漠化和工业污染生态脆弱区治理植被恢复造林工程,支持城市绿化、社区绿化;促进身边增绿和绿色人居环境建设。
2、支持发展森林碳汇林。
    组织开展森林碳汇、支持开展节能减排、倡导低碳生活、发展低碳经济等相关公益项目;支持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和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教育等公益活动,倡议公众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积极参与生态扶贫、西部助学助教。
3、支持科教兴林、人才强林、依法治林,探索发展生物能源林和特色经济林产业,积极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山区林业产业发展和林农脱贫致富。
4、支持全民义务植树、部门绿化和社会公众绿化参与等社会绿化公益项目。
(四)开展国际绿化公益事业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云南绿化事业的国际影响力,拓展国际合作空间,争取国际捐赠和资助;
(五)表彰奖励绿化基金募集、管理、使用和绿化公益项目实施中对生态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积极参与绿化公益事业的民间团体和先进个人。
(六)其他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公益活动。

基金的筹措?使用
(一)基金的主要来源及主要筹集方式:
1、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捐赠;
2、组织绿化公益募捐所得收入;
3、接受政府资助;
4、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投资收益;
5、其他合法收入。
(二)基金的主要使用方向:根据基金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主要用于:
1、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符合章程宗旨的各项事业支出;
2、根据捐赠者意愿资助的项目上;
3、其他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绿化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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